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K78*** | 2024-08-1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K78*** | 2024-10-0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K78*** | 2024-10-2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K78*** | 2024-07-1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AUQ*** | 2024-09-2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8G*** | 2024-09-1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8G*** | 2024-07-1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