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F·2***8 | 2024-09-13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未知 |
粵BM6***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渝C89*** | 2024-10-27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200 | 2 |
渝F59*** | 2024-10-14 | 信號燈路口越停車線停車 | 200 | 2 |
浙CZJ*** | 2024-09-20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浙CZJ*** | 2024-11-25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渝F6K*** | 2024-08-24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渝DAB*** | 2024-11-2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渝DAB*** | 2024-08-2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渝DAB*** | 2024-11-1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