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D2*** | 2024-11-0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D2***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