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53*** | 2024-11-1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