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K21*** | 2024-08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(dá)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