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FJR*** | 2024-09-16 | 信號燈路口越停車線停車 | 200 | 2 |
渝A·3***5 | 2024-11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