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D·0***8 | 2024-09-12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