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6E*** | 2024-10-0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蘇MH9*** | 2024-07-20 |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非因借道通行的需要,進入非機動車道、人行道行駛的 | 50 | 未知 |
滬DE3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