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88*** | 2024-08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88*** | 2024-08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