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B7U*** | 2024-08-10 | 載貨汽車違反限行規(guī)定行駛 | 100 | 3 |
渝F01*** | 2024-11-2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G8U*** | 2024-08-30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AND*** | 2024-08-09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AS2*** | 2024-11-08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AS2*** | 2024-10-28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AGD*** | 2024-11-04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AGD*** | 2024-10-1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BZY*** | 2024-09-03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APE*** | 2024-11-10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