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LJX*** | 2024-09-2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滬K77*** | 2024-07-21 |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