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·9***5 | 2024-07-19 |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時,不按照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