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2P*** | 2024-10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