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3P*** | 2024-10-31 |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時,不按照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