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B65*** | 2024-08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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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