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E9*** | 2024-08-2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鄂D11*** | 2024-12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