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P9*** | 2024-08-08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