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80*** | 2024-11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鄂A5B*** | 2024-11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鄂A33*** | 2024-07-2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鄂alb***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鄂A33*** | 2024-08-2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