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10*** | 2024-07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