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0D*** | 2024-07-0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