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73*** | 2024-11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