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90*** | 2024-12-2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