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2S*** | 2024-07-24 |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時,不按照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