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21*** | 2024-10-2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