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N0*** | 2024-07-3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