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F8*** | 2024-09-0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