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54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