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29*** | 2024-07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鄂AM3*** | 2024-07-0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鄂AM3*** | 2024-12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豫N26*** | 2024-08-2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豫N26*** | 2024-08-2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鄂AM3*** | 2024-08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鄂AM3*** | 2024-07-1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鄂AM3*** | 2024-10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鄂A1A*** | 2024-10-29 |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時,不按照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