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1A*** | 2024-12-17 |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時,不按照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鄂A23***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