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DVP*** | 2024-12-23 | 不按規定停車 | 50 | 未知 |
蒙DVP*** | 2024-12-01 | 不按規定停車 | 50 | 未知 |
蒙D17*** | 2024-10-1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D17*** | 2024-09-1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D02*** | 2024-10-1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標線的 | 未知 | 未知 |
蒙D02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| 100 | 未知 |
遼AE2*** | 2024-09-02 |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| 100 | 未知 |
蒙DZM***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