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S4*** | 2024-11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吉AS4*** | 2024-12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吉AS4*** | 2024-08-2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吉AS4*** | 2024-08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G33*** | 2024-07-26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G33*** | 2024-12-14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G33*** | 2024-08-29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G33*** | 2024-11-13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G33*** | 2024-07-04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G33*** | 2024-12-03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