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D86*** | 2024-10-11 | 不按規定停車 | 50 | 未知 |
蒙D09*** | 2024-12-06 | 不按規定停車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