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01*** | 2024-07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鄂A01*** | 2024-08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