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71*** | 2024-10-2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鄂A71*** | 2024-07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