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7W*** | 2024-10-2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鄂AMT*** | 2024-10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浙A29*** | 2024-12-0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浙A29*** | 2024-07-1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浙A29*** | 2024-08-1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鄂AMT*** | 2024-08-09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50 | 2 |
鄂AMT*** | 2024-11-0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