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DM2*** | 2024-10-1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