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82*** | 2024-10-1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