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HK*** | 2024-12-2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