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K6W*** | 2024-10-0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