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74*** | 2024-07-0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鄂A74*** | 2024-09-2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鄂AB5*** | 2024-11-0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