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15*** | 2024-09-2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