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s5*** | 2024-09-2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鄂A17*** | 2024-12-0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