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B8Z*** | 2024-10-1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鄂B8Z*** | 2024-07-1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