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47*** | 2024-10-0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