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89*** | 2024-12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