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90*** | 2024-09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