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F3*** | 2024-11-2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(僅限電子警察使用) | 200 | 未知 |
鄂G6K*** | 2024-09-01 |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