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62*** | 2024-07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鄂AD3*** | 2024-09-0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