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08*** | 2024-11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