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08*** | 2024-09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